当前位置:首页诉讼仲裁

轮候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递交执行申请书流程)

来源:www.ifahao.com 时间:2023-03-20 00:47:38 0

一、轮候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执行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被申请执行人XXXX有限公司,公司代码XXXXXX,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轮候执行申请书应该怎么写(递交执行申请书流程)

申请事项:

上列当事人因 一案,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号民事判决/调解书(或 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号裁决/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 事项,经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发给 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理由:(简要地叙述原案情或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的情况。原处理结果要写明经何机关、于何时、以何字号、何种法律文书作出处理、具体内容、现被申请人执行情况。)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二、对轮候查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写法跟轮候执行并无直接关系,轮候执行是司法机关要处理的事情,申请人在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对方的财产是否已经被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但是实际执行的时候,要根据财产查封的时间先后顺序执行。

说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