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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施办法细则-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施办法

来源:www.ifahao.com 时间:2023-03-19 09:10:44 0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现对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做如下规定:

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施办法细则-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实施办法

一是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娱乐、金融等经营性项目使用的土地(包括企业用于“退二进三”项目的土地),应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拍卖:

1.经营性项目用地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最高的出让金,以最高出价为条件确定受让方;

2.对土地使用者的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和个人可能有兴趣;

3.土地使用没有特别的限制和要求。

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1.除了获得较高的转让费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具体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和具体政策;

2.土地用途受到严格限制,只有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接受土地的意向。

如果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有特殊要求,可邀请符合条件的土地申请者投标。

二、土地招标拍卖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同级政府批准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会同规划、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供应地块土地出让申请方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包括面积、位置、边界、用途、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要求、出让底价、出让方式等。拟出让方案报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三、土地招标拍卖底价由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经市、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报市、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举办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市、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应提前发布公告,公布招标(买)时间、地点、地块,并向投标(买)人提供招标拍卖地块的相关资料(包括面积、位置、用途、开发程度、规划要求、土地使用年限及相关规定等),参与者必须具备条件,招标(买)土地招标拍卖应当依法公证。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程序:

1.发布招标公告。市、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将在截标日前30日向社会公布招标土地信息。公开招标采用公告形式,邀请招标采用向有关单位(个人)发出招标通知的形式。

2.投标人应报名并提供资格鉴定文件。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证书和资质等级证书、主要开发经历、资金或金融信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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